| 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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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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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礼仪常规
二、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仪表规范要求
三、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学习生活规范要求
四、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五、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交通安全守则
六、学生督察制度
七、邵武市明鸿中学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及办法
八、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评优办法
一、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礼仪常规
一、参加升国旗仪式,衣着整洁。脱帽肃立、行队礼或注目礼,唱国歌严肃、准确、声音洪亮。 二、着装得体,坐正立直,行走稳健,谈吐举止文明。 三、使用好礼貌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 四、使用好体态语言:微笑、鞠躬、握手、招手、鼓掌、右行礼让,回答问题要起立。 五、进校第一次见到老师行注目礼,课上发育先举手,课余进老师办公室或居室,喊报告或轻敲门,经允许后再进入,离校与老师同学道别。六、家中吃饭请长辈先就座,离家或归家与家长打招呼。 七、对待客人或外宾,主动问候,微笑致意,起立欢迎,招手送别。 八、对待老、幼、妇、残和军人,行走让路,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尊重帮助残疾人。 九、赠送或接受物品起立并用双手。 十、参加集会守时肃静,大会发言时先向师长和听众致礼,发言结束要道谢,观看演出、比赛适时应鼓掌致意。
二、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仪表规范要求
1、学生着装必须得体整洁干净,朴素大方.校内严禁穿背心,短裤枚(体育课除外),不准披衣散扣,不准穿奇装异服,校园内严禁打赤搏。 2、校内不准穿拖鞋,女生不准穿高跟鞋。不准佩带各类首饰。 3、男生不留长发,不蕾胡子,不理分头,提倡理平头,女生不准烫发,不准化妆,提倡理短发。男女生均不准染发。 4、入校要佩胸卡(校徽),少先队员要戴红领巾,共青团员要佩戴团徽。严禁佩带各种首饰,严禁佩戴传呼机、手机。 5、讲究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
三、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学习生活规范要求
一、课堂纪律 1、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2、预备铃响,立即归位,准备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3、教师进入教室上课时,班长“起立”口令全体起立行注目礼,教师回礼后,听班长口令坐下。迟到者要在进门处立正喊“报告”。待教师允许后入座。 4、上课用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大声答问。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5、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穿背心、短裤衩、拖鞋,不准披衣散扣,不准悬脚舞手、歪头搭颈。 6、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校,保持安静,不准擅自寓位,随便进出,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 7、下课铃响.老师宣布“下课”,班长“起立”口令、待教师离开讲台后,学生方可离开教室。课间休息不准追赶逗打。 二、食堂纪律 1、按时进餐,不得提前在食堂周围逗留,敲打碗筷,高声叫喊。 2、购买饭莱必须自觉排队,不准拥挤,插队。 3、节约粮食.剩饭剩菜必须倒在指定的容具内。 4、不准随便出入厨房,妨碍工友工作。 5、尊敬工友,尊重他们的劳动,买饭莱,打水要服从指挥,不准与工友顶撞,更不得无理取闹。 三、考试纪律 1、听从监考老师的指导,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2、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试场。按规定座位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化用品.答题只准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 4、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 5、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借机喧哗。 6、学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空格内,答题字迹要清楚。 7、按时交卷、交卷时试卷应按考生号码顺序送好.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作答。 8、提前交卷的,应远离试场,不得在周围逗留和交谈。 9、以任何形式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和校纪处分。 四、集会纪律 1、集会时,各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准无故缺席。 2、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迅速整齐入座。做到快、静、齐。 3、开会时,要保持安静,作好笔记,做到不谈笑,不逗打,不磕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它书报,不中途退场。 4、散会时,让来宾、老师先行之后.各班应按顺序列队依 次出场,不得拥挤。 五、劳动纪律 1、积极参加校内一切公益劳动,从实践中培养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美德。坚决反对好逸恶劳拈轻怕重、怕脏怕苦的错误思想。 2、劳动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爱护劳动工具,爱惜劳动成果,坚决反对践踏庄稼、破坏工具、侵占劳动成果的错误行为。 4、劳动时,要加强团结友爱,发扬协作精神。 5、劳动时,要注意安全。不搞危险操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六、实验室纪律 1、上课前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依次分组就座。 2、自觉遵守纪律,不拥挤、不喧哗,不随便寓座。 3、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 4、独立操作、仔细观察,勤于思考,详细做好实验记录,认真填写实验报告。 5、爱护仪器,节约药品,凡因粗枝大叶、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6、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药品放置原位,遗失者要负责赔偿。 七、体育锻炼制度 1、体育课统一安排的课外体育活动、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都应积极参加。 2、严格执行体育课常规,打预备铃。体育委员整队、清点人数,打上课铃后,向体育老师报告人数,下课时,全班集合整队清查人数,由体育老师小结、宣布下课,中途退场者作早退论处。 3、上体育课和进行各种体育锻炼时,全体学生必须做到快、静、齐,一切行动听指挥。 4、爱护体育器具,借用器材要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遗失或人力损坏器材者要照价赔偿。 5、参加体育锻炼时,既要刻苦,也要适量;即要勇敢顽强、也要小心谨慎,保护措施要坚决落实,危险动作不准单独做,严防体育事故发生。 八、卫生制度 1、公共卫生 (1)教室、寝室、环境区坚持每天二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周评比。做到地面无脏物,沟渠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 (3)教室、寝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2、个人卫生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随便用他人的碗、筷、茶杯、毛巾和牙刷。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脊椎不弯曲;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学习;不在行驶的车船上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要定期检查视力,要及时矫治眼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九、阅览室制度 1、学生一律凭证进入图书阅览室、借阅书报。 2、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要放回原处,不准擅自拿出室外,不准撕剪书中面页、资料。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对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3、按规定数目和时间借、还图书。逾期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遗失图书者,必须以原书价格的三至五倍赔偿还书款。 4、自觉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有任何妨碍他人学习和工作的言行。 5、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及附近吃东西、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它赃物。 十、保护公物规定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学生活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人人有责,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2、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班,课桌椅、床铺管理责任到人,弄脏弄坏或遗失,由保管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3、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如下: 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 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通报批评。 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五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一、上学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应背好书包、佩好校徽,共青团员佩好团微、少先队员系好红领巾、队徽,穿着整洁、步姿端正、精神饱满地进入学校。远路骑车在校上学者,要在校门口前红线处下车牵行,校内不骑车,自行车应挂牌、进棚、定位,不得到处乱放。在校门口见到值勤的领导、老师、督导队成员要问侯,进校后第一次见到老师、外宾要微笑致意、招呼问好。 二、课前三分钟准备 课前三分钟预备铃响后,应迅速回教室就座,备好本节课有关的学习用品,保持教室安静。 三、上下课 上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上课”,班长喊“起立”,师生问好,在老师检查认可并还礼后,班长喊“坐下”,学生方可坐下,坐姿要端正。迟到的同学应在教室门口正喊“报告”,经老师示意后,方能进教室。要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发问要先举手,回答问题要站立端正,精神饱满,声音要洪亮。下课铃响后,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互道再见后下课。值日生擦净黑板。 四、课间 课间不追逐打闹,不搞剧烈活动,禁止在教室周围打球、踢球,不得把球打在墙壁上。不在教室内搞体育活动,不得在校内打扑克。在走廊、过道要靠右走,上下楼不互相推挤,遇见老师应,礼让先行。 五、自习、作业、考试 自习课要保持安静,认真自习功课,不影响他人。做到老师在与不在都一样。作业字迹要端正,行款格式要符合要求,要独立完成,按时缴交,老师批阅后要及时订正。考试要忠诚老实,独立完成,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不准协助他人舞弊,考试结束应立即停笔.离开考室,不得在考室高声谈论,违反考试纪律而舞弊者,除该科以0分计算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两操、体锻 准时参加课间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做操动作要认真、准确、有力。不得在课间操时间做其他事,体育委员要认真点名,定期公布。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做到穴位准确,手法对头,用力适当,坐姿端正。 积极参加体锻活动课,不断增强体质,班干部要协助体育教师认真做好组织、检查、督促工作,使体锻课生动活泼,不流于形式。 七、卫生 室外值日生要认真负责打扫校园卫生包干区,每天上下午课前各打扫一次。放学后室内值日负责打扫教室的卫生,并关好门窗、电灯、电风扇等。 要保持校园和教室全日整洁干净.坚持卫生三不: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许乱画。不得在校园内边走边吃东西。校内饮食应在指定的饮食区内。 八、放学 学生上午第四节课后,下午第三节课后方可离校。因故提早离校,须经当课老师、班主任或年段长签字同意并把批准单交送门房。 下午清校时,要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离校回家,放学后要有秩序地走出校门,不争先恐后,不在路上逗留,不得到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厅丑电子游戏机室、桌球室、录像室等娱乐场所活动,按时回家。 九、午间休息 中午在校寄膳同学,午餐后应在教室休息或做作业,不做激烈运动,不打扑克。每班应指定一位干部负责点名,并做好午间管理工作。
五、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交通安全守则
一、安全走路必须做到: 1、行人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靠路边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 3、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遭和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先看左、后看右”注意避让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嘻戏打闹,不准跨越护栏,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二、安全乘车必须做到: 1、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须在站点或招呼站内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 3、车辆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4、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车后横穿道路,应往车前成车后走离20米,确认安全后,再横穿。 5、不乘坐已满员的长途客车,不乘坐非营业性客车和车况不良好的客车。 三、安全骑车必须做到: 1、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 2、自行车行驶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右边1.5米范围内行驶。 3、市区道路不准骑车载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扶肩并行,相互追逐,自觉拒绝乘坐家长的自行车。 4、保持车状良好,车闸、车铃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 5、骑自行车转弯前应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6、自行车在市区必须在指定地点依次停放。
六、学生督察制度
一、在充分发挥各年段行为规范督导队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全校性的学生值日制度,检查督促全体同学遵守好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校风建设。 二、实行一日八人负责值日制度。全校各班级的班长及生活委员每周做好一次值日工作每学期轮值三、四次,每次由八位同学负责。 三、值日时间、地点和任务。 1、上午早读前15分钟、下午课前30分钟在校门由四人负责维持秩序,检查学生仪表、校徽、自行车、迟到等情况。重点检查学生的仪容。 2、上午课间操时,由各班体育委员下操场或各班教室检查有关做操情况。 3、课间和中午在若干固定岗执勤,并巡查校园,重点检查纪律、卫生。 4、下午清校铃响后负责做好室外各活动区的清校工作。 5、其他有关情况的检查和处理。 四、督导要求: 1、准时上岗到位,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完成值日任务。 2、自觉佩戴好值日臂章。 3、大胆劝导、及时纠正各种违反纪律的现象。 4、认真记录有关情况,及时将严重违反校规者的情况报告值日老师或交由校保卫科教育处理。 5、下午第三节课后由督导负贵干部汇总值日情况记录,并将某些重要内容公布在校门口“值日通讯”栏上。上交教务处备案。 6、当日下午值日完毕把值日记录夹和臂章及时转交第二天值日班级的负责干部。
七、邵武市明鸿中学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少先中队)在班级中能起横心作用,班级有明确的奋斗目标,有良好的舆论导向,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法令法规、班风优良。全参加学雷锋做好事活动,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在活动中表现较为突出。 2、班级学风浓厚,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刻苦努力,课堂纪律好,学习出勤享高,成绩名列年段前茅或进步显著。 3、全班同学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讲文明、懂礼貌,班级环境整洁美观,能自觉主动搞好班级和卫生包干区的卫生。 4、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作好“两操”,体育课学生出勤率高,体育成绩合格率达95%以上,全体同学身体素质好。 二、评选及表彰办法 1、 先进班级名额由学校下达,每年评选一次,名额不超过班级总数的20%。 2、 评选由年段民主推荐,政教处审查,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通过。 3、 先进班级由学校表彰,并作为推荐向上一级先进集体评选的侯选班级。
八、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评优办法
为鼓励全体学生努力学习,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使他们成为跨世纪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类别及要求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能热心为集体服务,乐于助人。 (2)学习好:学习目的性明确,态度端正,能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掌握一定的现代科学知识,有一定的特长。作业认真工整,成绩优秀,学年各科考试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按百分制折算,高中部根据实际情况可略低).没有不及格学科。 (3)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课出勤率高,积极参加“两操锻炼”,卫生习惯良好,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体育成绩80分以上(年龄在同年段中偏小者可适当降低)。 2、优秀学生干部 (1)原则上应具备三好学生条件,每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在75分(百分制)以上(高中可略降低),没有不及格学科。 (2)担任班委、团支委、少先队正副中队长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能够在一定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敢于管理.热心班级公益活动。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较出色完成所担负的工作,在年段学生中有一定威信。 4、 十佳学生 (1)原则上应具备三好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资格。 (2)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且一贯表现突出,其学年总成绩名列年段前茅(前十名)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取得优异成绩。 (3)在全校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是学校各方面活动的骨干。 二、评选办法 1、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 (1)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选一次(一般在学年末进行)由班级、年段在学生民主参与的前提下推荐侯选人,经年段审查后,报政教处审批。 (2)三好生名额市级以上由上级分配,本校名额一般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6%,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学校具体下达,年段统一使用,原则上每班不超过—名。 2、十佳学生 (1)十佳学生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由各年段依据学校下达候选人,(候选人总数应超过20个),每年段不超过4人。 (2)政教处组织审核公开候选人名单开展出候选人典型事迹材料。 (3)组织全校师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3、优秀奖、进步奖 (1)优秀奖、进步奖每学期评选一次,一般在半期考后进 (2)由年段依据学校下达名额组织推荐后报政教处审批。 三、奖励办法 1、三好生、优于、十佳学生由学校表彰,红榜公布,授予称号,发给相应证书,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2、优秀奖、进步奖由学校张榜公布,并发给一定奖品。
九、邵武市明鸿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条 学校是广大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的场所,为了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防范未然。现根据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约束对象为本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对极少数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视其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对错误的认识程度,分别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于极个别思想品质恶劣、道德败坏,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学生,学校应勒令其退学或开除学籍,并报请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条 对学生的处分,由班主任,年段长和保卫科、生管组提出意见经政教处(旷课或考试违纪学生经教务处)会同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核实后,属于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由政教处(旷课或考试违考生经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决定后报校长批准公布。属于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由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属于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由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处分结论要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在校内张榜公布。 第六条 学生受处分后,能正确认识错误,有悔改表现并取得显著进步的,在受处分后半年至一年内可申请撤消处分。申请撤消处分由受处分人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及年段长签署意见后,经政教处(教务处)审查,由原批准处分部门报校长批准撤消其处分。 第七条 学生在毕业时处分尚未撤消者,如属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的,准予毕业,否则不予毕业,留校察看处分未撤消者,不予毕业。因处分不予毕业的同学,学校只发肄业证书。 第八条 学生受处分后,其有关材料装入个人档案袋,记过以上处分,结论还应填入学籍卡。学生受处分后,能正确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垦著进步的,在受处分一个学期后(毕业班学生时限可再短一些)可申请撤消处分,由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年段长签署意见后,交政教处审查研究决定,申请撤消“留校察看”处分的须上报校行政会议讨论校长批准。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撤消后,有关材料从个人档案中撤出连同撤消处分意见一同另外归档。 第九条 对违反课堂纪律学生的处分。 1、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科任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多次违反课堂纪律,屡教不改,严重影响课堂教学秩序,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个别特别严重者,给予记过处 第十条 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旷课达十节以上,由年段会同教务处对其进行个别教育。 2、旷课达二十节以上,教务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通报批评。 3、教育不改,旷课累计达一周(每周以31节计)以上,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 4、一学期连续旷课两周以上或累计旷课达70节以上,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或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 对考试违纪学生的处分 1、凡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室、在考室内大声喧哗、影响考场秩序、或不按指定座位入座、或提前交卷后逗留考室外,影响其他同学考试,经劝阻不改,扣除该科目所得分数的40%,并通报批评。 2、凡考试中,有交头接耳、互打手势暗号、偷看他人试卷、夹带书本纸条、互对答案、交换答卷、有意将本人试卷让别人抄袭,或在评卷时被判为雷同试卷.该科成绩以0分计算,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3、凡在考前进入老师办公室或油印室偷窃试卷,考后进入办公室涂改试卷答案或成绩,该科成绩以0分计算,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记大过以下处分。 4、凡在考试过程中阻碍监考老师执行公务,威胁监考老师人身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谩骂监考老师,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 5、多科或多次考试舞弊、屡教不改者,在上述1-4条条款基础上,加重处分。 第十二条 对于故意损坏校容和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1、对于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随地吐痰、在校园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等破坏校园卫生,损坏校容行为,除责令其负责清理干净外,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故意破坏,且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如由学校清理干净,还应责令其支付工资及材料费。 2、故意在校园、教室内、走廊上乱扔各种废弃物(各种食品和饮料包装袋、包装纸、饮料罐、果皮、果壳及其他纸屑、杂物等),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3、故意破坏学校公物,毁坏学校花草树木,除责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故意破坏学校图书、刊物,除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经济的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第十三条 对打架、斗殴学生的处分。 杜绝任何打架斗殴现象发生,有违纪者视其情节的严重性及认识态度处于警告直至取消学籍的处分,对于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刑法的,移交公安政法部门处置。 第十四条 对偷窃、勒索、抢劫钱物学生的处分。 凡有偷窃、勒索、抢劫钱物学生,学校将对其进行教育外还处于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不同等级的处分,有处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政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对抽烟、酗酒、赌博学生的处分。 《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明确确定,在校学生不能抽烟、不能酗酒,更严禁赌博现象发生。对于触犯上述条例的学生将按下列条款处理 1、凡在校内外抽烟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2、凡在校内或公共场所酗酒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酒后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参与赌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为首者或组织他人赌博,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在旁围观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六 条对有不安全行为或妨碍他人安全行为学生的处罚 。 1、在校内骑车,横冲直撞,妨碍他人安全,给予个别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造成一定后果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攀爬围墙、铁门,树木,或在建筑物楼顶追打嬉闹玩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3、在教室、宿舍内生火或擅自乱接用电器,加大用电器功率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 4、未经许可,私自下河游泳,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5、寄宿生未经许可私自在外留宿,给予通报批评,私自带外人到校住宿,给予警告处分并对当天宿舍所发生的失窃案负连带赔偿责任。 6、骑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上学,给予个别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并暂时扣车,要求其家长来校取车,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七条 对进“三厅二室”学生的处分进入”三厅二室”(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机室、桌台球室、网吧)的学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语中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八条 对侮辱、谩骂或殴打教职工学生的处分。 1、侮辱、谩骂老师,蚊课堂上戏弄老师,扰乱课堂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威胁殴打老师,阻碍老师执行公务,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造成老师伤残的,还应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并支付代课工资。 第十九条 对寄宿生不服从管理的处分寄宿生违反宿舍有关管理制度,经多次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二十条 同时犯有多项错误,其处罚等级按最高一项加重一级处罚,受过处分未撤消又再违纪者,加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各种违纪行为,全体同学均有劝阻、举报、举证的责任,若故意知情不报、提供伪证、阻碍调查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受校纪处分的,在处分未撤消前,不得入团,不得评优。担任班委以上干部或已获得“三好生”、“优干”的,受警告以上校纪处分,应撤消其职务和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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