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鸿中学关于为学生减负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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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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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鸿中学关于为学生减负的若干规定
为体现新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愉快地学习,主动地发展,经研究决定:
1、 每位教师应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课,不得拖课。严禁在上午第四节课后、下午第三节课后班级集体授课(个别辅导除外),应让学生按时放学回家。
2、 各科布置作业量应适当,语、数、英、理、化各科每天(含周末)布置的课外作业应控制在中等程度学生30分钟可完成,最多不超过40分钟;史、地、生、政各科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作业,如有布置,应控制作业量,且须全批全改。
3、 充分利用现有教材和教辅指导用书,严禁强求学生征订课外辅导书,若确有需要,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并向校长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征订。
4、 在教学中应注意知识与能力并重,不可片面强调知识传授,强迫学生死记硬背。注意分层次教学,不提倡向学生无限度地补充知识,若确有增加教学内容的需要,须经备课组研究后统一安排。
邵武市明鸿中学 二〇〇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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