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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鸿中学是否私立学校的说明         
关于明鸿中学是否私立学校的说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9-10

——回复邵武市教育局行评代表质疑

关于邵武市教育局行评代表的质疑意见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条有关条款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2001]235号文件《关于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若干意见的通知》,邵武市人民政府下发了邵政[2002]综228号文件《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创办明鸿中学的意见》,《意见》根据市常委会议精神,提出:为缓解城区中学教育资源紧缺状况,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实行民办公助。邵武一中初中部从2002年秋季开始停止招收新生,通过引资新办一所明鸿中学。

2、      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南教计[2002]35号《关于邵武市筹建“明鸿中学”报告的批复》,《中共邵武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2002——4号、2002——9号关于创建民办学校工作和关于民办校筹建有关工作的精神,以及邵武市人民政府邵政[2003]91号文件《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邵武一中初高中剥离问题说明的报告》,邵武市明鸿中学正式筹建。

3、      200266日,由邵武市人民政府与香港佳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就合作创办一所民办初中学校签定协议,同年626日,根据邵武市人民政府规划,福建省邵武第一中学与香港佳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就双方在邵武市合作创办一所民办初中学校—明鸿中学签定协议。学校名称为:邵武市明鸿中学。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经香港佳和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委派吴海明任邵武市明鸿中学董事长、明鸿中学法人代表,陈躬宏、陈海峰任董事会成员。

5、      根据中共邵武市委办公会议纪要[2003]10号、13号、18号,以及邵武市发展计划局邵计[2003]69号文件精神明鸿中学开始建设教学区和安置区,邵武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解决明鸿中学选址及受让三宝酒业有限公司等问题。

6、      明鸿中学新校舍的拆迁工作、地质勘探工作及综合教学楼的平面设计工作业已完成,预计2004年春季,教学大楼建成投入使用。

7、      邵武市人民政府邵政[2003]综91号《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邵武一中初高中剥离问题说明的报告》明确指出:在明鸿中学创办初期,为了办学的连续性,明鸿中学在校园筹建期间,暂租借邵武一中校舍过渡办学。因此明鸿中学目前所办初中不属邵武一中的“校中校”性质,是纯粹的民办私立学校。

以上是关于明鸿中学是否私立学校的说明,并以此回复邵武市教育局行评代表的质疑。 

邵武市明鸿中学

二〇〇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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